1. 21家证券公司以2015年6月底净资产15%出资,合计不低於1,200亿元人民币,用於投资蓝筹股ETF。
2. 上证综指在4,500点以下,在2015年7月3日余额基础上,证券公司自营股票盘不减持,并择机增持。
3. 上市证券公司将积极推动回购该公司股票,并推进该公司大股东增持该公司股票。
4. 按照中证监发布的《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完善逆周期调节机制,及时调整保证金比例、担保证券折算率、融券业务规模等相关指标,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平稳地做好客户违约处置工作。